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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16级本科生同学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


你们已进入大四学习阶段,为了顺利通过明年的毕业资格审核,请同学们务必高度关注自己的学业,并完成学校如下工作要求:


1.核对修读课程


对照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和毕业学分要求及个人成绩单认真核对已修读课程的主、辅修标记、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获得的学分、取得方式、考核方式和课程成绩等,特别注意:
1)成绩单中是否全部记录了已修读课程;
2)成绩单中课程与教学执行计划中的类别是否一致;
3)在课程类别无误的前提下,计算获得学分与毕业要求的差距,以便指导后期修读;
4)对因转专业修读需认定课程成绩者、境外修读需认定课程成绩者、跨院校修读需认定课程成绩者;对因公派赴境外校交流可申请减免课程学分者;对符合“特殊类型招生学生”政策需认定成绩者;对需使用其他考试成绩认定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对因“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通过需认定“大学英语”课程成绩“重修”通过者,如未做成绩认定,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两周内办理。具体要求参见《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关于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分类的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免修大学外语课程和认定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按教学计划修读未完成课程(含毕业论文和实习)


合理安排修读计划,尽早修读应重修的课程,以确保毕业前完成毕业要求。
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和学校2016年发布的通知,自2016级本科生开始,不再安排对应届生学生未通过课程的毕业前“重考”。


3.参加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按照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毕业前须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或其它相关考试并达到指定成绩(见《对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托福等英语考试的成绩认定办法》师教文[2010]165号),方可授予学位。我校学位英语考试分类进行,学生应了解“关于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分类的规定”,按自己所属类别参加考试。
我校每年举行2次学位英语考试,大致在3月和11月份,以届时通知为准。


4.参加大学生体质测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每年均需参加本科生体质健康检测,合格者方可毕业,身体不适符合免测条件者除外。


5.保证及时了解学校毕业要求


第四学年是毕业关键年,工作的时效性很强,建议同学经常访问教务部(研究生院)主页,及时了解和完成学校的各项要求。


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学部(院、系)本科教学秘书联系解决。

                                  教务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