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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计学院2016-2017学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学生评教与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和教师了解和不断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根据教务处要求,现我院启动本学期课堂教学学生终结评教工作,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和教师网上自评工作。

 

一、加强宣传组织工作,保障师生及时参评

1.请各班班长1213日前到院办(前主楼B-513b)领取《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的一封信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学生评教的通知》,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确保每位学生认真完成网上评教。注意:杜绝避免他人替评或随意填写评价选项的现象。

2.请本科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自评,总结教学经验,查找教学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二、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

1.评教时间:第15—17周(201612120—20171124时),过期评教系统将关闭。

2.评教网址:进入学校教务处主页,点击信息平台,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zyfw.prsc.bnu.edu.cn/cas/login.action),点击网上评教,选择评价轮次“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终结评价,分别完成每一门课程的评教工作。

3.评教地点:学生可自行上网评教,也可在学校公共机房完成评教工作。

三、教师网上自评工作安排

教师网上自评时间安排在:第15—17周(201612120—20171124时)。进入学校教务处主页,点击信息平台,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zyfw.prsc.bnu.edu.cn/cas/login.action),点击网上评教教师自评,选择评价轮次“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堂教学终结评价,对本学期本人所教授的全部课程逐门进行评价。

四、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教结果反馈

教师在下学期开学约两周后可以查询到学生评教汇总数据和任课教师本人评教结果及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