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下午,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小白楼104会议室及腾讯会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学习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金蛟、宋旭光、赵楠、李昕、刘芳南、段小刚、吕光明、王亚菲等参加了学习。会议由赵楠主持。
本次学习由李昕做重点发言。李昕指出,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做好队伍建设是教育培养研究生的基础,导师队伍水平决定着整个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特殊阶段,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作为研究生导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与各位老师一道,与学生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科研,也要留心他们的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途中为国家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
而后,各位老师结合学院和个人的实际工作分享了学习心得体会,并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补充。赵楠指出,《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这份文件是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既坚持正面积极引导,又划定基本底线。刘芳南表示,该准则再次明确了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导师成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守门员”和“质检员”。段小刚表示,准则充分肯定了研究生导师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价值,明确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在当前学校“一体两翼”布局大背景、学院研究生数量日益增多实际情况下,研究生导师要更好地履行准则要求,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学术规范指导中。宋旭光强调,我院研究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对教师们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的规范性水平,严格按照准则落实各项要求,维护学生权益,同时,也要热心服务和严格要求学生,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高质量发展。金蛟指出,人才培养是教师的第一责任,为增强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本人要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上,要关爱研究生。吕光明表示,作为研究生导师,我们要学习贯彻这些准则,将具体的准则要求转变为切实的行动自觉。同时,提升个人能力,争做优秀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做出应有贡献。王亚菲表示,准则跟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密切相关,其八个核心方面明确导师的基本规范,给广大导师指导研究生提供了指导方针和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学院研究生导师要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为行动标杆,以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为思想指南,结合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稳步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自觉将行动向准则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