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本科生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工作即将开始,依据《北京师范大学辅修 / 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师教文 [2009]38号 2015年修订)的规定,为加强对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的培养,规范辅修(双学位)专业的管理,请各部(院、系)按照“2015级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报名、审核工作安排”(附件一)所列程序认真做好2015级本科生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报名和考核工作。
提出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者,需在完成书面和网上申请;并经所在部(院、系)审核通过,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部(院、系)考核通过,教务处核准通过。审核通过的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年级为2016级。
2016级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请浏览教务处网页(http://kczx.bnu.edu.cn)。
如有需要可向教务处咨询。
联系人 戚培德 58807991
附件一:北京师范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2015年7月修订)
附件二:2015级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报名、审核工作安排
附件三: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位)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