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是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一级学科的主建单位,拥有统计学博士和硕士授予权,设立有统计学博士后流动站。统计学院确立了“大统计、跨学科、有特色”的发展定位,形成了经济统计与数理统计文理兼顾、协同发展的学科格局,旨在建成国内外一流的统计科学研究中心和高水平统计人才培养基地。
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术影响力得到同行公认,形成了从本科到博士后、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完整学科体系。2017 年,北师大统计与运筹学QS 国际排名位于150-200 之间,处于大陆各高校第9位;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北师大统计学科获评A类学科。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科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博士后流动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向
经济统计方向、数理统计方向、教育统计方向。
二、招收条件
1. 在境内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的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2. 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在校工作,不招收在职人员。
3. 具有与上述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科研经验,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学术与研究功底;踏实肯干,思维清晰,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4. 具有良好的中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三、招聘类别及相关待遇
1.第一类:
近三年在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且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者。此类博士后的薪酬为税前4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含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专项经费支持20万,珠海校区经费支持20万。国家名额之外的入选者其薪酬由珠海校区全额资助。
2.第二类:
符合统计学院现有A类博士后进站标准,且承诺达到统计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具体标准请参见附件)。此类博士后薪酬为税前30万元/年(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参照学校现有A类博士后管理办法。
3.第三类:
根据统计学院重大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建设需求,承诺达到统计学院出站考核评估要求者,作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队伍的补充来源。此类博士后薪酬由统计学院和博士后协商确定,参照学校现有B类博士后管理办法。
其他待遇:
1.人事关系(含档案)迁入我校的“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可在北京落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配偶及子女户口不随其迁移,不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配偶工作。
2. 学校为“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北京校区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珠海校区安排“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在珠海工作期间租住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公寓。
4.学校不解决博士后子女在我校直属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入园入学问题。博士后联系其他幼儿园或学校入园入学,学校人事处可协助开具相关证明。
5.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经费由合作导师承担。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成果,可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业绩奖励综合改革办法》的规定申请奖励。
四、申请材料
1.本人简历
2.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3.已发表论文复印件
4.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证明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1880
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stat@bnu.edu.cn
附件:统计学院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和出站考核指标
统计学院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统计学院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和出站考核指标
一级学科 |
统计学 |
本单位博士后进站遴选指标: 1.近五年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 人文社会科学类须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必须在B类及以上期刊(或SSCI-Q1区)发表论文1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 自然科学类须发表SCI-Q3区期刊论文至少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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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博士后出站考核指标: 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出站: 1.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或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20万元以上,或以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加合作导师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以北京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 (1)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后须发表SSCI、A&HCI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SCI-Q1区或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或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 (2)自然科学类博士后须发表SCI或EI收录论文至少3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Q2区以上期刊论文,或者2篇为SCI-Q3区以上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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