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4 号)要求,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6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2)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

3)得到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11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以学校为单位,实行集中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我校将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3.201611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报者需要通过两个步骤完成,一是在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和“经费预算”;二是线下填写“申报成果介绍”和“推荐人意见”,该部分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word文本,线下用计算机填写后再以附件形式上传到申报系统。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书》。

4.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224,申请者须在此之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225日至311日期间,社科处将对我校教师所申报的材料组织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获得学校推荐的申报人请于2016314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经社科处在线审核确认后的《申请书》6份(A4纸大小,左侧装订);

2)有关证明材料1份,独立装订;

3)成果6套。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 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4. 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协商出版。受本项目资助出版、发表的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江雪婷,田晓刚;联系电话:5880491158803010

社会科学处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