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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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关于2015年拟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每位拟毕业研究生均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照片将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用于网上学历电子注册与查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2015321-22日,地点:教四楼三层东侧,各单位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采集对象:1)所有按照学习年限规定应于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无论能否如期完成学业,均须采集图像;2)虽未修满学习年限,但拟提前至2015年毕业的研究生;3)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拟于2015年毕业,且没有采集过图像的研究生。

以上所指研究生既包括内地研究生,也包括港澳台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既包括学术型研究生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上所指2015年,既包括20156月也包括201512月。

已经采集过图像信息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再次采集。

三、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卡,并交纳采集费20元(请自备零钱)。着装须整洁、庄重。由于照片背景为天蓝色,请勿穿蓝色等与背景靠色的服装。

 2015年学校只组织这一次图像信息采集,不再组织补照。

研究生院综合处

             2015310 

       

附:各单位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2015年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采集地点:教四楼三层东侧)

      321日(周六)

     

上午

9:00-9:3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9:30-10:0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

10:00-11:30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

11:3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下午

1:00-1:30

教育学部博士、专业学位硕士

1:30-2:10

教育学部学术硕士

2:10-2:3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水科学研究院

2:30-3:00

心理学院、古籍与传统文化研究院

3:00-3:40

政府管理学院

3:40-4:00

脑与认知科学研究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4:00-4:30

历史学院、天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