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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统计学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我校“优师计划”师范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发挥实践育人在“大思政”工作体系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师党发〔2025〕10号)和校团委《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主题

青年服务国家 强师筑梦未来

项目时间

2026年7月6日—9月4日

三、项目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

项目方向

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要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大学生“返家乡”为载体,围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等领域集中开展,充分挖掘和运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和新时代军史场馆、文博场馆、大国重器、基层一线等育人场景,深化定向结对互动。以青春宣讲、社会调研、支教寻访、志愿公益、政企实习、兼职锻炼、国际交流、创业训练、劳动教育等为主要形式。

项目类别:聚焦红色基因传承、聚焦青春理论宣讲、聚焦“五位一体”国情调研、聚焦铸魂强师行动、聚焦“青春北师志愿+”体系、聚焦“青年实干家计划”、聚焦全球胜任力培养等。

、项目类型

学院团委负责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立项推荐,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重点项目拟遴选3支实践队、一般项目拟遴选2支实践队,推荐至校团委备案。

重点和一般项目队员招募详情请关注五月中旬“青春北师”“BNU统计”公众号推送。原则上每名学生可参与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

项目专班

组建统计学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组,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团委副书记、团委各部部长为成员,团委实践部部长为联络员。

组长:刘芳南

副组长:孙留萍

成员:邓雨涵、董范垚、阳雨、张益杨

联络员:饶泽律

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做好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的制定、审核推荐学院队伍参与校团委立项、行前事宜、实践开展和结项评优等工作。

项目立项审批

1.学院团委作为指导单位,按照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精心培育集思想性、专业性、应用性和社会价值于一体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推进“大思政课”建设为标准。

2.学院推荐工作遵循择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被推荐的实践队以团队形式自愿申请,参与由校团委组织的备案选拔。通过选拔的实践队,即完成了备案,入选校级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3.未通过校团委备案选拔的项目,不属于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范畴。

4.立项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采取答辩的形式开展,由评委老师进行打分,分数构成:申报书(50分)+答辩(50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排名前5名的队伍。其中,前3名将进入重点项目。

项目资源保障

1.经费支持

学院为立项项目实践队及指导(带队)教师按照评优等级匹配相应额度的奖助经费。实践队一经立项,校团委为实践队师生购买相关保险、配备队旗队服等。对于成功结项的实践队,按照评优等级匹配相应额度的奖助经费;奖助经费划拨至学院,由学院统筹具体分配,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学生社会实践经费管理细则》《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2.培训支持

在“必修+选修”培训体系基础上,联合学院获奖队伍和个人,提供微沙龙形式培训。

3.宣传支持

学院将加强实践成果宣传、以图文、视频等形式重点宣传队伍阶段性、代表性成果。对于优质实践成果,学院将协助各队伍在学院内外各级媒体投送宣传稿件。

4.评奖评优支持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通过结项答辩,可根据当年度综合测评或奖学金评选办法予以相应加分(如指导教师认定队员表现“不合格”,则不予加分)。优秀队伍可推荐参评学校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队伍”,优秀队员可推荐参评学校及以上“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个人还可视情况申请社会实践奖学金、研究生综合素质类奖学金等相关奖项。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通过结项答辩的本科生,按照我院本科生培养方案,可认定相应“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

九、项目开展要求

1.基本要求

实践队应科学分工、明确职责,鼓励以党团支部和学生组织为单位申报。实践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4天(含抵离时间),确保整体实践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且学生实际参与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含培训时长)。原则上,单支实践队的学生人数为3-15人。外院系队员人数比例不超过实践团队的1/3

2.安全责任

实践队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实践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实践安全。实践队出行前,学院团委再次审核实践队伍的安全预案和队伍指导教师及成员签署的《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以及队伍成员家长签署的《北京师范大学20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家长/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协助校团委在实践出行前对所管理的实践队伍开展安全主题教育。

3.宣传管理

由我院学生担任负责人的实践队伍,在实践过程中应重视宣传工作,严格遵守《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管理工作方案》。积极扩大社会实践成果,实践风采在微信公众号(含队伍自己创建的公众号)、抖音、实践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发布前,需通过学院团委负责教师审核后方可发出。及时向学院团委报送实践队伍介绍、实践回顾总结等至少2篇宣传稿件。实践队伍及成员接受各类媒体采访前应向学院团委负责教师报备。同时, 

4.教师配备

实践队须配备全程随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无法带领实践队前往实践地开展实践的,须配备带队教师。指导(带队)教师须为我校在岗教师。指导(带队)教师应与学院团委及时沟通,指导实践队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活动,至少开展6次指导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记录表》,随实践队结项材料一并提交。立项后,各实践队不得更改指导(带队)教师、增补学生或替换学生、更改实践时间地点,因擅自调整导致的保险保障缺失等问题责任自行承担。

十、项目实践流程

1.选拔立项

(1)5月7日17:00前,学院发布“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

(2)5月22日17:00前,有意愿申请暑期社会实践的队长加入“2026年统计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群”,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sunliuping@bn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队长姓名+年级+2026暑期实践申报,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到学院113室。

 

(3)5月28日前,学院组织线下答辩的方式遴选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推荐至校团委参与备案选拔。

(4)6月12日17:00前,校团委完成备案选拔,确定校级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2.培训辅导

5-6月,按照“必修+选修”的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培训辅导。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培训管理工作方案》。

3.实践开展

校团委为校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发放立项证明、开具介绍信,为实践队师生(以系统审批通过名单为准)购买保险、配备队旗队服等。实践过程中,各实践队成立临时团支部,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提升实效,积极组织主题活动并于结项一并提交活动总结材料,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临时团支部组建工作方案》。

4.结项评优

实践完成后,校团委统一组织结项评优,并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申报相关荣誉。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方案》。

5.分享交流

实践完成后,校院班三级团组织广泛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青春告白祖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实践队广泛分享实践成果,交流总结实践经验,推出主题青春宣讲,推选实践先进个人等。

6.宣传与总结

校级一般项目实践队应配合学校和学院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高质量宣传,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宣传管理工作方案》。

十一、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附件见校团委通知:https://youth.bnu.edu.cn/tzgg/45fd3442715f44c4803f9469fd81a1c2.html

2.《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2026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和《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见本推送附件。

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团委

                                             2026年5月6日